自二次大战后,世界上许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或自然价值的人类遗产,都遭受到令人痛心的破坏。不但是战争,现代化建设也加速了人类遗产的灭亡。由于这些遗 产都是不可再生的,它们的消失也代表着全人类永远的损失。当人们惊觉到这些“瑰宝”正陷于被破坏及消失的危机时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便透过《世界遗产公 约》,呼吁各国关注其本国具意义和有价值的文化及自然遗产,以确保这些财富能保存下来。换言之,保育和保存的工作不再是由遗产国独力承担,而是人类共同的 责任。
世界遗产成立的目的在于呼吁人类珍惜、保护、拯救和重视这些地球上独特的景观及文化。列入世界遗产不单是一项荣誉、 能为当地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,更代表着各国对遗产保护所作出的郑重承诺。世界遗产的意义在于表达了四海一家,亦即地球村的概念。唯有发动全球合作,结合国 际力量来保存这些脆弱的古文物与自然景观,才可以为后世子孙保留我们最珍贵的财富。
注: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简称《世界遗产公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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