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概况
活动回顾
联络我们
甚么是《物质类遗产》?
《世界遗产》分为物质类和非物质类两种。物质类遗产包括下列三项:
「文化遗产」以具有特别意义和杰出价值的文物为主。如建筑物、雕刻、绘画、铭文、洞穴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。
「自然遗产」须具有特出的科学研究和自然审美的价值。包括地球几十亿年间产生的地质结构、动物生物等典型自然状态。
「双重遗产」为具有以上两种遗产特征,代表着人类和自然共同完成的杰出作品,体现了人类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和谐与平衡。
© 玄陵世界遗产基金会版权所有 免责条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