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《物質類遺產》?

《世界遺產》分為物質類和非物質類兩種。物質類遺產包括下列三項:

 

「文化遺產」以具有特別意義和傑出價值的文物為主。如建築物、雕刻、繪畫、銘文、洞穴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。

   
 

「自然遺產」須具有特出的科學研究和自然審美的價值。包括地球幾十億年間產生的地質結構、動物生物等典型自然狀態。

   
 

「雙重遺產」為具有以上兩種遺產特徵,代表著人類和自然共同完成的傑出作品,體現了人類生活與大自然所達成的和諧與平衡。

    
   

 

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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