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《世界遗产》的目的?

 

世界上不少自然景观及文物古迹,经过年月洗礼和人文活动的影响,正陷于被破坏及消失的危机。为确保这些极富价值的遗产留存下来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2年通过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,以及成立《世界遗产名录》,呼吁各国关注其本国具意义和有价值的文化及自然财富,并申报列入世界遗产。换言之,保育和保存工作不再是由遗产国家独力承担,而是人类共同的责任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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