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漫長的地球史和人類史上,遺留下不少有價值的財富,不加以保存,將是全人類永久的、不可挽回的損失。1972年11月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會議
通過了《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》,首次對世界「文化遺產」和「自然遺產」作出定義,並成立了聯合國世界遺產委員會。及後,又提出了「文化景觀」的概
念,產生了「文化和自然遺產」,即「雙重遺產」。1997年,通過了建立「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產」的決議。以下為現今「世界遺產」的分類圖: